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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贩运问题猪,最高可以罚十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6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86

 

畜禽流通要建档且至少保存两年,收购贩运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或领最高十万罚金。对于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的,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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