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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七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1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61

 

近日,吉林省出台7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工作,促进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启动省级冻肉储备和活体储备按照《吉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于5月6日启动省级冻肉储备和活体储备工作,组织落实1万头冻肉储备和2万头活体储备。

二、重点保护种猪生产能力省金融办牵头协调银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信贷支持,加大投放,着力满足生猪生产良种繁育、饲料、防疫、屠宰、加工、销售、储备等生猪产业链企业、农户的合理资金需求。主动与借款人磋商,通过贷款展期和适当增加贷款投入等有效措施,帮助企业和养殖户恢复生产。适当简化贷款手续,使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落实到位。

三、实施种猪场贷款贴息政策从2013年5月1日开始到2013年年底,对全省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展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60%予以贴息。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从支持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资金中安排。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的种猪场,由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按上述条件和标准对其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四、加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税收扶持在2013年度内,将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纳入民营企业扶持范围,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五、做好能繁母猪补贴准备工作省畜牧业局和省财政厅将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前期工作,及时按国家要求开展能繁母猪补贴,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养殖者积极性。

六、研究制定5000万头优质绿色健康生猪发展规划抓住国家规划“将东北地区建设成全国重要畜禽生产加工基地”的重大战略机遇,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营养、健康、安全的消费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我省的粮食资源、空间环境、发展基础等比较优势,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实施园区化布局、工程化推进、标准化养殖、可控化生产,加快生猪产业全面转型升级,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实施五千万头优质绿色健康生猪工程,打造全程可追溯的现代生猪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生猪生产加工基地,抢占新一轮发展空间。

七、加强科技推广和监测预警组织生猪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养殖场(户)合理调整猪群结构,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广实用型新技术,加强饲养管理,实现节本增效。加强生猪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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