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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宁县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267
今年以来,正宁县畜牧兽医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养殖场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证照发放。对新建养殖场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坚决不予发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督促养殖场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并做到防疫制度、质量安全制度、用药用料制度上墙公示。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在与全县动物养殖场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的基础上,规定生猪、肉牛、肉羊等动物出栏前,必须进行“瘦肉精”检测,实行检疫检验和“瘦肉精”检测同步。

四是严格产地检疫。要求养殖场在动物出栏前,提前向县畜牧兽医管理站或报检点报检,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装车销售。

五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病死动物监管,使养殖场做到不抛弃、不销售病死动物,发现病死动物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指导养殖场建立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以做到有据可依,有档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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