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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8  来源:办公室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554

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
随着天气转暖,候鸟迁徙将进入高峰期,防控H7N9型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任务更加艰巨;草原上可燃物增多,草原火险等级升高,草原防火将进入紧要期。为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春季草原防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春季草原防火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查落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要立足防范,充分准备,认真分析天气变化对畜牧业发展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二、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重点做好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特别是候鸟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的监测工作,对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排查,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要强化与林业、卫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迅速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应对。要强化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等违法行为。各公路、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查证验物和消毒制度,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切实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瘦肉精”等违禁物为重点,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生鲜乳收购站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跟进,排查线索、追溯源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有效处理,对发生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切实做好春季草原防火工作。要严格用火审批、进草原检查、草原巡护和联防联保“四道防线”,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五一期间,在草原区严禁从事一切非生产用火,对生产性用火必须严格审批。要加强草原防火值班,强化草原火点监测,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认真核查、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确保安全。节日期间,各地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严阵以待,对现有防扑火装备、车辆及时进行保养和维护,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火情能迅速行动,有效控制,确保草原生态安全。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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