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临近,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的节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3年度第5号食品安全预警信息,严防可疑禽畜肉类流入餐饮业。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加工、贮存和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可能的入侵途径,防止可疑禽畜肉类流入餐饮业,“五一”期间更要确保采购食品的合法来源,禁止食用病死的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
在“五一”期间,接待大型聚餐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建立48小时留样制度,对保存样品的冰箱要彻底消毒,对样品要用保鲜膜完整封闭后留样;餐饮单位必须停止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及饮用水监测检出可疑阳性样品的;未能出示有效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超过保质期限的;外购非定型包装的直接入口熟食制品;其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此外,也建议广大市民为了自身的健康,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接待能力、正规的餐饮单位就餐,并保留正规发票,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费者可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颜露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