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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标签:来源]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427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治责任。要健全指挥机构,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保障防治工作高效协调开展。要提前制定防治方案,做好物资储备,强化督导检查与技术服务,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预警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特别是禁牧区域和关键时期鼠虫害发生动态的监测预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草原腹地开展路线调查,加强固定监测站定期数据采集,密切跟踪种群动态,做到全方位覆盖,避免出现监测死角。要结合村级草原管护员岗位设置,推进基层测报队伍建设,实现对重点牧区草原鼠虫害常年观测。西藏和新疆等地要做好边境地区飞蝗监测工作,密切注视虫情动态。

三、推进专业化防治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灾害发生特点,加快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新型高效机械,推进草原鼠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扩大专业化防治覆盖度。要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草原鼠虫害防治补助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拉动等途径,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专业化防治组织,探索管理运行模式,推进社会化防治服务。内蒙古兴安盟和新疆塔城地区要继续开展防治机制创新试点,完善“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防治模式。

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各地要强化生物防治措施,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制剂和植物源农药,逐步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保护利用鸟类、狐狸等天敌,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继续推进牧鸡牧鸭治蝗,推动牧区减灾增收。要积极开展鼠虫害防治新农药筛选、新技术试验和牧草病害防治、毒害草防除试点工作,做好技术储备。创建草原无鼠害示范县、虫害生物防治示范县的省区要总结创建经验,强化示范作用,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6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草原虫灾防治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省区每周三报送草原虫灾发生与防治情况。省级防治指挥部、值班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报送我部草原虫灾防治值班室。

联系电话:010-59194616传真:010-59194715电子信箱:grassnahs@126.com农业部2013年4月12日附件:农牧发〔2013〕3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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