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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扶持家禽业补贴标准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6

4月16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帮助浙江家禽企业树立信心,展开自救和政府适当扶持。

政府出钱给鸡鸭鹅保种

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主要指鸡鸭鹅),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以2013年4月8日的存栏种禽数为准,每只补助15元。

享受免征种禽养殖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

加工销售家禽大户

每只补助2元

凡2013年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收购、加工活禽总数在5万只以上的企业,财政按每只2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此期间,家禽加工、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家禽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对2013年3月底存栏肉鸡肉鸭1万只以上、蛋鸡蛋鸭2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产蛋鸽3000对以上、鹌鹑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只肉鸡肉鸭1元、蛋鸡蛋鸭2元、鹅2元、产蛋鸽1元、鹌鹑0.2元。

小于此规模的养殖场的补助政策由各市、县(市、区)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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