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帮助浙江家禽企业树立信心,展开自救和政府适当扶持。
政府出钱给鸡鸭鹅保种
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主要指鸡鸭鹅),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以2013年4月8日的存栏种禽数为准,每只补助15元。
享受免征种禽养殖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
加工销售家禽大户
每只补助2元
凡2013年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收购、加工活禽总数在5万只以上的企业,财政按每只2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此期间,家禽加工、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家禽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对2013年3月底存栏肉鸡肉鸭1万只以上、蛋鸡蛋鸭2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产蛋鸽3000对以上、鹌鹑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只肉鸡肉鸭1元、蛋鸡蛋鸭2元、鹅2元、产蛋鸽1元、鹌鹑0.2元。
小于此规模的养殖场的补助政策由各市、县(市、区)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