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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手开展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2  来源: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26


为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规范活禽经营行为,有效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交易市场传播的风险,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联合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4月10日就加强当前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召开专门会议。

会上,牡丹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赵颖所长、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孙守学科长等领导分别对当前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活禽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与前来开会的活禽经营业户面对面进行了交流。

会议决定,在上级未出台具体要求之前,活禽交易活动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活禽交易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活禽经营业户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建立进销台帐,详细记录进销货地点,严禁从疫区调入活禽。活禽经营业户要服从工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管理,主动配合开展检疫、消毒和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的发生。会议还要求,活禽经营业户要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并做好消毒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或擅自进行活禽屠宰和场外活禽交易的,要迅速向工商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6823307 6899889(监督所)6249044(工商局)。

为此,牡丹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了强制性措施,在加强日常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同时,还派专人对活禽交易市场天天进行喷雾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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