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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开展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集中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1  来源: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165


2013年4月8日,在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和媒体的监督下,我市大湾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和金源种猪场集中对一批病死猪通过先焚烧后掩埋的方式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畜产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病原体,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任意处置,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还可能传播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所以国家明确规定了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即:病、死动物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预防动物疫病传播,确保畜产品安全,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从3月下旬开始,以贯彻“接地气 连民心”服务群众实践活动为契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集中整治月行动。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集中整治月行动中,市畜牧兽医局公布了病、死动物处置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对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和买卖病、死动物行为进行监督;下发了《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操作规程》,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相关知识和政策宣传;同时对辖区内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点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并加强了屠宰、运输、交易等流通环节病、死畜禽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不建立病、死畜禽处置档案等违法行为,规范了牡市辖区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另外,因我国部分省市发生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市畜牧兽医局加大了活禽交易监管力度,协助工商部门对市区活禽交易市场实施了联合监管和集中整顿,划定了2处6家活禽交易场所,由执法监督人员每日进行喷雾消毒,确保了禽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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