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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强化措施 全面监管 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1  来源: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184

上海、江苏等地确诊人感染禽流感H7N9病例后,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研究制定防控措施,紧急部署防控工作,从六个方面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按照《201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对辖区内家禽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注射工作。做到免疫不留死角,严格做到“五不漏”,应免率达100%。同时,督促养殖场(户)做好环境消毒及粪污处理工作。

二、加大家禽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监管力度,强化定点屠宰场活禽屠宰管理工作。要求屠宰场完善进出厂家禽及其产品台账登记备案制度,入场待宰活禽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查证验物。活禽屠宰过程必须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疫监管下进行。严禁从疫区调入活禽,严禁屠宰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家禽。要求屠宰场建立消毒制度,对场区和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消毒。

三、加强活禽市场的监管。在原有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求活禽经营业户必须建立进销台帐,详细记录进销货地点。增加执法人员配备,每天对活禽交易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同时要求活禽经营业户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并做好消毒工作。

四、加大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对过往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实施登记备案、查证验物、车辆消毒等监督检查措施,增加上道检查次数,对证标不全、证物不符、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严肃处理,严防疫区和途径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我市。要求运输畜产品的车辆进入市区后,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车辆消毒和查证验物。

五、加强市场监管查处力度。以早晚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各大超市商场、专卖店、冷库的查证、索证、验证工作为重心,采取受理举报、市场抽检、不定期巡查等办法,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交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法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现象,切实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严防疫病传播。

六、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对迁徙的候鸟实施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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