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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扎实开展家畜“瘦肉精”违禁药品检测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9  来源:龙江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157

为保障肉牛、肉羊、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前,龙江县畜牧兽医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肉牛、肉羊、生猪等家畜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监测工作。重点查处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违法添加和使用行为,净化畜产品市场,保证食用畜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工作目标: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打击使用添加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则清、无则防”,力争通过此次监测工作,杜绝违法添加违禁药品的案件发生。

工作措施:①检测物资准备。检测试剂卡由县畜牧兽医局免费提供,其它耗材由各乡镇自行承担。②检测对象。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在重点监测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场和大户的同时,抽样监测一定数量的散养户,做到检测密度最大化。③检测方法。首先抽取肉牛、肉羊、生猪尿样,然后通过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三种试剂卡检测。检测后即可判断出检测结果:阳性为疑似添加“瘦肉精”,阴性为正常。④工作总结。各乡镇在检测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汇总检测情况,实行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总结,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工作时限:集中检测时间是从2013年4月1日开始,到4月20日结束,各乡镇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将检测汇总表、养殖场(大户)用药用料检查表、《龙江县养殖场(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及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县畜牧兽医局。

注意事项:①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随即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抓不懈,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②在采取尿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行一畜一杯,确保尿样的准确定性。③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将检测工作所有资料归档立卷,并指派专人保管,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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