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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农村发展养猪业的扶持政策需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8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76

国家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生猪标准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帮助农民发展养猪业。仅湖北省长阳县就有22家养殖户受到国家项目扶持,5年来,共获国家项目投资共计480万元。

经过5年的运作,笔者在山区农村调查中发现(未对平原地区作调查),在山区发展养猪业,这种扶持政策不是很科学,需要作出调整。其原因是:国家扶持政策的标准咬得很死,项目条件要求十分苛刻,必须是达到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的特大户才能予以申报。这样的政策有利于促进养猪业的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降低成本,稳定猪肉价格,保障供应,解决居民菜篮子,是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但从贫困山区养猪农民的角度看,要通过小规模养猪来发展自身产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则不能很好地同步与融合。山区农民由于地理限制、资金限制、运输限制、环保限制、资源限制,很难发展千头、万头养猪场,这样的扶持政策对于山区农民养猪的支持就像望梅止渴,很难实现,很难到位,而山区这种小规模、分散式养猪业又特别适合当地的条件,特别需要得到政策的扶持。为了帮助山区农村更好地发展养猪,需要从宏观政策上解决和协调,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在扶持山区农村养猪项目发展的过程中,既要重视菜篮子工程的建设,又要同时注重农民能通过养猪项目而走脱贫致富的路,两者要有机的结合,通过养猪这个项目的开展,从而支持山区农民发展农牧产业而脱贫。这一点要从宏观上全盘考虑,尽量做到一箭双雕。

二、对山区农村的养猪项目的支持,不能局限于大笔资金的定点扶持,这种扶持不符合山区特点(可能适合平原),受益很不平衡,不公平,一旦养殖户倒闭、歇业、转行,受损失的是国家,大笔的资金打了水漂,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在操作中不可咬定扶持年出栏2000头或者更多的大规模规范化养殖场,也没有多少真正能达标的养殖场(可能有弄虚作假走后门的现象),要通过调查研究后,调整政策,对因地制宜开展小户型、分散型养殖户给予支持,也就是说要扩大受益面和受力面,或者对于养猪专业合作社实行集体扶持。

三、可以探索由国家项目拿钱,搞品种改良、提供种猪、为肉猪购买保险、防病治病、猪舍设备、加工项目等配套项目的建设等;也可以出台相应的以奖代补的政策。科学地扶持和推动山区农村养猪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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