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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培训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8  来源:作者:蓝春倩 上传时间:2013/4/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18

动物防控不当和病死动物处理不规范,易造成疫病的传播、生态环境的恶化,引起一系列公共卫生问题,已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杜绝类似“上海松江死猪事件”,进一步规范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提高规模场、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能力、上报意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做好防控宣传和提高饲养户自我保护能力,钦南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玩于2013年4月2日专门举办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培训班”。

来自辖区内畜禽养殖养殖大户46人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还有负责动物防控的钦南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陈康局长、局分管领导、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负责人等。培训班邀请有关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专家前来讲课,利用图文相结合的形式,对《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新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详细生动的解释,并详细说明了适合规模场养殖的无害化掩埋方式的规范操作。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专家就“动物防控”作专题辅导,从动物疫病发生、疫病监测、防疫计划和动物环境卫生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与指导。着重介绍综合防控措施的要求与方法,强调动物防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设施上不断改进、措施上全面落实,做到“严格隔离措施、科学接种疫苗、定期清洗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专家还从病死动物的危害、无害化处理办法等方面进行辅导。通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中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的有关章节,强调规范病死畜禽处理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和肉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培训,既有技术培训,又有《动物防疫条例》的法制宣传;既有理论与实践的指导,又有专家现场答疑,学习气氛浓、培训效果好。通过培训提高相关单位和从业个人的认识,引起重视。培训后水产畜牧兽医局还与相关单位或个人签订“责任状” 、“ 承诺书”,对从事动物养殖、屠宰、经营、隔离和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的单位和个人落实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制度,督促各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业协会、龙头企业等要切实负责落实合同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责任,依法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通过培训,提高相关单位和从业个人的认识。通过与相关单位或个人签订“责任状” 、“ 承诺书”,对从事动物养殖、屠宰、经营、隔离和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的单位和个人落实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制度,督促各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业协会、龙头企业等要切实负责落实合同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责任,依法落实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通过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奖补机制,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上交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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