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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规定生猪屠宰前要停食静养12小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3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39

4月1日,在自贡市鑫鑫屠宰有限公司的“静养圈”里,10头生猪或悠闲地散步或倒头大睡。近日,自贡市商务局出台通知,硬性规定“各屠宰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生猪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其最终目的在于全面防止对生猪及其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按照要求,凡进厂生猪必须由动物检疫人员现场逐头检疫合格并索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运输车辆消毒证和耳标。在动检人员检疫合格后,检验人员要逐头检查进厂生猪是否灌水,猪小腿、趾蹄是否有捆绑痕迹。经检疫、检验合格后,进厂生猪方可卸车入圈。“生猪停食静养”则安排在上述检疫、检查环节之后,规定要求,当天夜里需要宰杀的生猪,最晚进场时间外地生猪为19时、本市生猪为18时,晚于上述规定时间进场的,一律顺延到次日晚上宰杀。屠宰企业必须设置“今日待宰圈”和“明日待宰圈”。在生猪静养的12小时里停食,宰前3小时停止喂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记者前往鑫鑫屠宰公司探访时发现,该公司以往的“待宰圈”已经被重新划分为“今日待宰圈”和“明日待宰圈”。满载活猪的车进厂先进行查验登记,然后开到“静养圈”前卸车。“静养圈”到处都是猪粪,记者采访时不时闻到刺鼻的臭味。“这12个小时,什么都不喂,活猪只排不吃,防止对生猪及其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鑫鑫屠宰公司总经理吴刚说,此外,从养殖点到屠宰点的运输过程中生猪受到惊吓、追赶等,体内会产生毒素,静养期间停食,是对毒素的自然化解。“活猪在这段时间内休息、睡觉,宰杀出来的肉质更好,颜色也更自然。”

4月1日晚6点15分,站在“静养圈”旁边,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畜牧兽医站驻场检疫员贺祥川也在静静观察。静养12小时期间,他几乎每个小时都要巡视一遍。“对检疫来说,12小时为紧急隔离观察时间。如果猪的神态和情绪出现病理反应,或者肢体有病变征兆,及时被单独隔离观察,在确定安全之前不许屠宰。”贺祥川告诉记者,生猪屠宰要提前申报屠宰,严格比照进厂时的检疫时间,满了12小时才开具屠宰单。而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每日要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生猪静养待宰和屠宰情况。

自贡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落实生猪宰前静养制度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的上限予以重罚;对屠宰注水或其他物质生猪的,一律停产整顿,没收销毁处理,并追究相关人责任。而对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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