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我市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3月份,我局组织全市共开展畜产品生产、经营、屠宰环节检查22次,兽药经营、使用环节检查2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705人次,执法车252辆次。共检查经营业户913家(户),其中:规模养殖场(户)162家、屠宰加工企业58家、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158家、生鲜乳收购站362家、牲畜交易市场5家、农贸市场(超市)鲜肉摊床146家、畜产品贮藏冷库21家、边境动物检查站1处,对7家违规违法业户进行了行政处罚。采用“瘦肉精”试剂条抽检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共108家,共检测生猪1122头、肉牛471头,无阳性。对74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三聚氰胺”试纸条检测,共抽检生鲜乳样品163份,无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