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13〕1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 2012 年下半年
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的通知》(农医发[2012]6号)要求,各地上报了2012年下半年畜禽和蜂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下半年共抽取并检测样品7411批。其中,检测畜禽动物组织包括鸡肉、鸡肝、鸡蛋、牛肉、牛奶、羊肉、猪肉、猪肝、猪尿共9种,检测的药物及有害化学物质包括β-受体激动剂、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卡巴氧残留标示物、喹乙醇残留标示物、己烯雌酚、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阿维菌素类、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泰乐菌素、氯羟吡啶、替米考星、头孢噻呋共19种(类),样品来源覆盖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蜂产品检测药物包括氯霉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四环素类、氨苯砜共计7种(类),药物品种35个;样品来源覆盖北京、辽宁、河南、湖北、山东、浙江、四川、新疆8个省、市、自治区。各检测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和结果上报工作,监控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监控结果
在完成的7411批畜禽产品残留样品检测中,超过残留限量标准的样品4批,超标率为0.05%,主要超标物质为恩诺沙星。完成的150批蜂蜜残留样品检测中,超过残留限量标准的样品9批,超标率为6%,主要超标物质为氯霉素5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2批,氟喹诺酮类3批。
畜禽产品按检测药物及化合物分类统计,完成931批氟喹诺酮类残留样品的检测,4批样品超标,其中猪肉样品1批,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30%,鸡蛋样品1批,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90%,鸡肉样品2批,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56%;完成599批β-内酰胺类、201批β-受体激动剂类、63批阿维菌素类、604批氨基糖苷类、226批地美硝唑/甲硝唑、1344批磺胺类、75批己烯雌酚、225批卡巴氧残留标示物、307批克仑特罗、130批喹乙醇残留标示物、273批林可胺类和大环内酯类、950批氯霉素、86批氯羟吡啶、284批四环素类、110批泰乐菌素、283批替米考星、162批头孢噻呋、558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样品的检测,均未检出超标样品。
畜禽产品按检测动物组织分类统计,完成111批鸡蛋残留样品的检测,1批样品超标,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90%;完成2021批鸡肉残留样品的检测,2批样品超标,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09%;完成1560批猪肉残留样品的检测,1批样品超标,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约0.06%,完成592批鸡肝、1935批牛奶、203批牛肉、331批羊肉、490批猪肝、168批猪尿残留样品的检测,均未检出超标样品。
2012年下半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总体超标率为0.05%,比上半年相比(0.13%)下降0.08个百分点。结果显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状况总体稳定,逐步向好。残留超标主要集中在猪肉、鸡肉和蜂产品,检出的超标物质为氟喹诺酮类药物及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物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用药监管工作,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要高度重视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出阳性样品的省份要严格执行阳性样品跟踪检测和追溯制度,并上报跟踪检测结果。要积极参与残留检测方法制修订工作,对适用性存在问题的检测方法,要认真分析、总结,提出修订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