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监测,2012年黑龙江省草原植被总体长势较好,草原植被综合盖度是近几年来最好的一年,草原上残留的可燃物增多。尽管去冬今春草原地区降雪量大,但2013立春早,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日数多,地表积雪消融期短,植被干燥快,草原防火形势仍很严峻。日前,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吕维峰副省长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出重要部署。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2013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火情,严抓预防,加大应急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草原防火工作,省畜牧兽医局就2013春季草原防火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吕维峰副省长在全省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防火就是抓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观念,将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落实到实处,划清责任区,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畜牧部门主要领导要对草原防火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检查,切实做到草原防火管理零盲区。要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定位。对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责任追究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火灾防范意识 。各级畜牧部门切勿因2012年冬季降雪量大而放松警惕,降低防火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对2013草原防火总体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草原火险宣传和预警。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刷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开展宣教和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草原防火条例》和草原防扑火知识,增强全社会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防火意识、扑火意识,普及紧急避险知识,营造草原火灾群防群控的社会环境。
三、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防火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依据《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认真完善和修订本级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在组织领导、应急指挥、防火装备和扑火队伍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根据草原防火应急需要,配备草原防火设施装备,对现有的防扑火装备、车辆全面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装备状态完好。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草原防火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好县、乡、村三级草原防火应急队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培训和扑火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出动、及时扑灭,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四、严格火源管理,努力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非生产性用火,禁止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和管制期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对必须进行的计划烧除等用火行为,要集中时间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用火前报省草原防火办备案。要做好用火各项防范措施,看守好用火现场,确保用火安全。春防期间,各级畜牧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联系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协作,严控火源,做到责任到人、防范到点、应急到位。
五、加大巡查力度,严肃处理火灾案件。各地要加大巡护检查力度,对旅游点、草原临界区、禁牧和退牧还草草场等重点防火地区实施严格管制,可依法设立草原防火检查站,对进入草原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检查,最大限度避免因流动人员在草原上乱丢火种而引发草原火灾。严格控制“清明节”、“五一”期间野外用火行为,对野外吸烟和上坟烧纸者,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各地畜牧部门要逐级开展草原防火督查,层层排查火灾隐患,有针对性地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万无一失。六、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信息畅通。春季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和《火灾统计报告制度》等项制度,要安排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应急系统软件设备操作的人员值班,切实做好对草原火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
对卫星监测的热点,认真核查、快速处置、及时反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草原科(站)长防火期内手机要全天开机,确保政令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