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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汕尾市畜牧兽医局信息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7

汕牧医〔2013〕3号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农业)局:

近期,省内先后发生动物疫病引发的畜禽集中死亡事件,尤其是茂名发生的猪A型口蹄疫重大疫情,更引起了省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省市领导的部署和批示,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动物疫情在我市暴发流行,现就今年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为事关公共卫生安全、社会稳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各地要切实转变强制免疫工作方式,做到工作有谋划、有安排、有行动,要制定免疫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进度表,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逐级明确目标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切实做到“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组织好这次动物免疫工作所需的疫苗,按照各地的应免畜禽数量的100%以上完成各项疫苗的订购任务,确保免疫工作的需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集中免疫务必在2013年4月底以前完成。

三、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春防期间,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整改,切实推进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根据各地春防工作时间进度,适时对各县(市、区)春防工作进行督查。

四、落实经费,培训队伍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切实保障防疫经费投入,解决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购置和动物防疫人员的注射补助等经费。同时,要提高兽医防疫队伍的技术水平,尤其做好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工作,切实保障免疫的效果和质量。

二O一三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畜牧业 免疫 通知

汕尾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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