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力保娄底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娄底市畜牧水产局突出“四个到位”,全力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安排部署到位。根据农业部、省局的要求,研究制订了《2013年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细化了局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并于3月20日召开质量安全监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明确各县市区的任务和责任并签订《2013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对2013年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协调调度,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宣传发动到位。结合 “ 瘦肉精”、饲料、兽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专项整治、“三下乡”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和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发放《假劣兽药识别要点》、《动物检疫法规宣传单》和《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技术明白纸,对管理相对人100%落实告知承诺,增强其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公布举报电话(0738-6683810),鼓励消费者或知情人对添加违禁投入品、制售病害牧渔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增强群众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生猪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进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监管对象登记备案管理、责任追究的“四项制度”和农业部要求的投入品准入制度,各监管、执法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属地管理责任制和局领导分片负责责任制。加强对养殖场(户)、和经纪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广泛发放告知书,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对违反者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取消奖励和补贴资格,对情节严重的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构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畜禽产前、产中、产后的安全监管。
执法监督到位。加强市县本级畜牧、水产、防监、饲料、兽药、质检等质量安全监管成员科室的联系沟通和主动配合公安、经信、工商、商务、质检、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食药等部门联合监管的执法联动机制。强化畜禽生产、加工、运输、流通各环节100%的日常监管,加大投入品、兽药残留和畜水产品抽样检测频率和数量,严格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禁销售、随便丢弃病死畜禽,彻底封堵病害动物和假劣动物产品进入市场。依法对农贸市场、超市、定点屠宰和养殖业投入品市场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拉网式专项检查和突击督查,对兽药饲料、畜禽水产品抽检中发现的“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不合格畜禽水产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力地保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