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奶牛业财政补贴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3】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长丰县2012年的奶牛财政补贴申报验收工作,长丰县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的奶牛业财政补贴申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的补贴项目进行县级把关初验。
2013年元月29日下午,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纪检、财政等部门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对长丰县申报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新(扩)建符合补贴条件的奶牛场进行了初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组要求:对验收的数字和资料做好存档备查,为资金补贴提供可靠依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发生;初验通过的企业将在所在乡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市畜牧水产局和市财政局,争取尽快把奖补资金落实到养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