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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加工病死猪长达三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0

市场小摊上出售的猪肉、熟食如果低于市场价,你会不会考虑考虑,买贵的还是买便宜的。

昨天,慈溪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件,6名案犯收购、屠宰、加工一条龙,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均被判刑。

通讯员 亦茗 记者 华微珍

私人养猪场病死猪全都要

收购

2009年,沈某在慈溪市观海卫镇办了一个小型养猪场,还做猪肉、猪内脏加工生意。由于这一带养猪户较多,沈某生意平平淡淡。

养猪肯定会有折损。猪死了该怎么处理?扔掉觉得可惜,正规屠宰厂又不肯接收,沈某犯了难,在与同行说起时,对方也有同感。“要不自己做这个生意?”经过反复思考后,沈某觉得这条道可以走。

刚开始,他在慈溪市的龙山、范市、掌起、师桥等私人养猪场里找死猪。随着生意增多,他将收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杭州湾、天元等地。

“知道病死猪肉人吃了可能要出事,还不是为了赚钱嘛。”沈某说,基本每月可以收购10只左右的病死猪,病死猪肉收购价比正常要便宜很多,小点的一头50元到100元不等,大点的200元到300元不等。

“这些猪都是病死的,基本上是内脏出毛病,反正不是压死、撞死或饿死的。”沈某说,即使收购死猪,他也要挑过的,猪表皮看上去红红的,表明死的时间长了就不收,表皮看上去白色的,他就收下。

加工

“一条龙”运作近三年

加工

沈某的养殖场还有两个小工,秦某负责杀猪,杨某负责运输。私人养猪场有病死猪了,杨某负责运到沈某处,再由秦某进行屠宰。

2012年9月30日,沈某被抓获时,民警从他家的冷冻库中搜出二十几头病死猪。

“把死猪解剖好,再卖给小商小贩。”沈某说,出售前会对进行一番初加工。一种是直接以低价出售鲜猪肉,小点的每头能赚200元;一种是用来熬猪油,然后把油卖掉,一年也能赚个1万元;还有一种是将内脏处理后,然后卖给一些外地人,他们会制成香肠等熟食。

据沈某交代,经常上他这里购买死猪肉的有掌起一菜场的罗某,杭州湾一菜场的董某和龙山西门菜场的李某。“外地人来买猪肉,我告诉他们是死猪肉,他们都说没关系。”沈某说,他从2009年末2010年初就开始收购病死猪肉,直到被抓,干这一行已经有近3年时间了。

就近的菜场熟食摊或外地

流向

价格便宜,不少小商贩自然都去他那边拿货。他们经过一番深加工,制成熟食后直接在菜市场出售。李某是龙山西门菜场的一熟食摊摊主,他交代说,这些病死猪肉制成腊肉、香肠出售,顾客一般很难分辨出来。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病死猪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有害物质。

沈某被抓后,秦某、杨某、罗某、董某和李某也相继被抓。

据介绍,病死猪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或深埋。

记者调查发现,大型养猪场发现猪病死后一般都有比较规范的处理法,流入市场的病死猪多来自小型私人养猪场。

沈某说,小型私人养猪场有些没有登记过,也没有参加过保险,一旦发现猪病死,就得不到赔偿,但一般大型的养猪场出于风险考虑,会对猪投保,比如参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猪一旦发生瘟疫甚至病死,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

昨天,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沈某等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这6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1千元不等。 资讯录入:yz88    责任编辑:y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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