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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乐县推行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1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34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河南省南乐县对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实行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制度,近日,南乐县畜牧局召开了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动员大会。凡在南乐县辖区内销售、使用的兽药,都要登记备案,携带《南乐县兽药产品登记备案表》等8个材料到县畜牧局进行认证,经审查合格的给予备案,核发《南乐县兽药产品登记准入证》,方可销售。

兽药产品准入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3月1日~4月30日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据猪e网记者,新增兽药产品随时申报备案,未登记备案产品须在10日内撤出南乐县市场,否则按假劣产品依法处理。县畜牧局根据登记备案情况编制兽药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须按照公布备案产品目录进行监督管理、经营和使用。

目前,该县有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经营企业54家,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工作已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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