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邓某锦、陈某某等人为牟取暴利,将假疫苗贩卖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十多万元,近日,广东从化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国内首例销售伪劣兽药案作出判决,邓某锦、陈某某因涉嫌销售伪劣兽药罪分别被判3年零6个月、3年零3个月。
2012年4月初,陈某某将名为“传染性浆膜炎鸭出败大肠杆菌三联灭活苗”(俗称:河南鸭三联)的无批号疫苗出售给邓某锦。同年4月9日,邓某均在其公司将上述疫苗出售给黄某某。黄某某将疫苗用于自己经营的一家养殖场的种鹅防疫注射,导致种鹅死亡540只,造成经济损失169560元。
事发后,为逃避责任,陈某某、邓某锦、邓某均、邓某兴、蔡某保与邓某斌合谋,篡改疫苗销售出库单格式、更换电脑硬盘、销毁涉案剩余疫苗。
法院认为,陈某某、邓某锦、邓某均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兽药罪,邓某兴、蔡某保帮助陈某某、邓某锦、邓某均毁灭、伪造证据,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依法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