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今年把养殖业污染整治作为农村环境整治十大工程之一,重点抓好70个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整治试点,落实整治措施、签订责任状,计划到2015年年底全市畜禽养殖业粪污治理达到环保要求。
铁岭市要求首批整治试点在3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治,并把整治工作坚持常态化。整治目标要求必须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标准化堆粪场、污水池、防渗储粪池或者上地还田,使粪污和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再排入村屯;把污染整治作为享受政策扶持的一项硬件条件,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不再享受省和国家有关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不再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加大处罚力度,铁岭市环保局将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对拒不实施污染整治、整治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进行严厉处罚,由谁造成的污染由谁负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