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在纪念第3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龙江县政府由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牵头,县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2012年秋天至今所收缴的不合格畜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上午10点30分,工作人员点燃焚烧炉,将这批不合格畜禽产品全部销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龙江县此次集中销毁的不合格畜禽产品有:肉鸡、猪肉、牛肉、羊肉等近2吨的畜禽产品,价值5万元。这也是龙江县政府执法部门今年以来集中销毁的最大一批不合格畜产品。
多年来,龙江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曾多次派出联合执法工作组,对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经销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从而有力地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