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春秋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全面落实动物普免、消毒、驱虫、疫情普查、科普宣传、免疫溯源等综合防控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
二是完善“三旬分类免疫”工作机制。在三旬分类免疫时,向养殖户公示各旬强制免疫的动物种类和疫病种类;
三是抓好季节性多发性动物疾病防治。在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强制免疫时,抓好重点区域其它常见多发病、地方性和季节性动物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是加强结核病和布病防控。严格按规定开展“两病”检测净化工作,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大型规模场构建相对封闭、完善的动物疫病生物安全屏障体系,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示范建设;
五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监管。严格疫苗保存、配送、报损制度,规范使用运行物资、资金台帐,做到帐物、帐款、帐帐相符;
六是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疫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可疑动物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