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认真组织实施《陕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义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疫情平稳,对于保障畜产品供应、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前,全国及我省疫情形势复杂,防控任务艰巨。各地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规划》确定的优先防治病种为重点,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二、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全省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0日开始,4月30日前结束。一是保证强制免疫密度。各地要按照《陕西省2013年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继续实行强制免疫,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期常态化补免,规模养殖场落实免疫责任,按程序免疫。群体强制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对鸡新城疫继续实施全面免疫。二是夯实强制免疫责任。各地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层层包抓、整体推进等有效的方法,千方百计落实强制免疫工作措施,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三是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各地要高度重视布病的防控工作,按照“人畜同步、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推动《规划》防治目标落实。要加大狂犬病的普查力度,切实做好有主犬只免疫工作,防范疫情发生蔓延。要统筹做好炭疽、结核等病的防治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模养殖场(户)、村级防疫员、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五是认真做好疫苗的供应和管理。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市区要严格按照我省免疫计划,科学测算,及时组织保证春防疫苗。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要明确疫苗管理责任,做到计划科学、及时供应、使用合理、台账明晰。六是强化免疫技术培训。要建立逐级培训机制,加强免疫培训,做到操作规范、消毒严格,防止人为传播疫情。七是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工作。各市要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动物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各地要按照《陕西省2013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重点对口蹄疫、禽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进行病原学摸底,掌握病原地理分布和流行状况。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技术支撑,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科学研究判断形势,为各级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要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及时消除疫情隐患。要定期组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原点采样,重新监测,并及时强化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四、全面强化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以推行“咸阳经验”为动力,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完善跨省调运动物监管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防止动物疫病发生传播。要采取官方兽医派驻和包片制度等措施,加强规模场的监管,认真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
五、全力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疫情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预案,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及时采取各项措施,坚决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加强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各地要按照《2013年陕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定点联系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确保免疫、监测、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严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春防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全面总结。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