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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规定对狼吃牧民羊给予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8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62

近几年,内蒙古草原部分地区狼害加剧,特别是狼群袭击牲畜越来越频繁,给牧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既保牲畜,又不能打狼。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从今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将给予政策性补偿,而且使之常态化。

去年入冬以来,内蒙古中东部地区受持续的大雪低温天气影响,狼群袭击牲畜事件频发,受袭牧户损失惨重。据自治区农牧业部门统计,狼群攻击造成6184只小畜、443头大畜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870万元。经过认真研究,自治区政府决定: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牧民的损失给予补偿,补偿资金870万元,其中由自治区财政承担50%,其余部分由盟市、旗县分级承担;补偿标准是小畜羊每只补偿1000元,大畜牛、马等成年畜每头补偿8000元、幼畜每头补偿3000元。同时,责成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攻击牲畜造成牧民损失补偿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常态损失补偿机制。目前,各项措施正在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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