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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全面落实活禽交易市场监控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来源:[标签:来源]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455

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报道贵阳市发生2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例,同时我市近期气候变化异常,部分养殖场由于免疫、管理和防疫措施不到位,容易引发疫情。为加强禽类市场管理,规范禽类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及时防范风险隐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七项措施,全面落实活禽交易市场监控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禽类养殖环节监管。2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就全面落实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对辖区内禽类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做好禽类产地检疫工作,确保健康禽类及禽类产品进入市场。

二是加强禽类流通环节监管。加强禽类和禽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力度,严格索证索票制度,禽类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详细建立监管记录,严格查证验物,严肃查处无证贩运、经营未经检疫禽类、病死禽类和病害禽类产品、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禽类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禽类批发市场、交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市场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要求各经营户不收购、不贩运、不销售、不贮藏未经检疫和病死禽类及其禽类产品。

四是开展禽流感生物制品专项治理。对全市的兽用禽流感等生物制品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养殖场在做禽流感免疫时严格使用我省指定的专用疫苗,对销售使用非指定禽流感疫苗或不具备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资格的经营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查处,确保我市正常免疫秩序。

五是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建立健全活禽批发市场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对活禽宰杀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净化活禽交易市场环境。六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我市最大的禽类批发交易市场召开了市场管理人员和贩运户会议,传达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活禽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措施,组织学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增强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经营户经营管理水平。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职责任务,落实活禽市场监管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的,严格追究有关执法人员责任,确保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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