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3月1日起进口美国猪肉必须检测莱克多巴胺残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1  来源:[标签:来源]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30

记者18日从省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风险警示通告,要求自3月1日起,进口肉类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入境口岸报检进口美国猪肉时,应当提供经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无莱克多巴胺残留的检测报告。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在口岸把关中多次从美国进口猪肉中检出我国禁用兽药莱克多巴胺残留,而莱克多巴胺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对心血管和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包括我国、欧盟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禁止其用于食用性动物,但是美国在肉猪饲养中仍有使用。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风险警示通告,省检验检疫局提醒我省相关进口商,从美国进口猪肉时,应将有关要求告知美方出口商,确保进口时顺利通关。分享到: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