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哈尔滨奶牛存栏超百头养殖场可获贴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19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90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出台了《畜牧产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哈尔滨市将按县域经济产业布局和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对畜牧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扶持。补助标准将按比例逐年提高该扶持政策明确,哈尔滨市支持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畜禽舍建设,对符合全市县域经济产业布局和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巴木通方区域合作发展规划要求的规模养殖小区(场)新建畜禽舍,按年存(出)栏标准及相应新建面积,经验收合格,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助。

在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面积养殖数量的前提下,对奶牛存栏500头以上的新建畜舍每千平方米补贴4万元,对肉牛年出栏500头以上的新建畜舍每千平方米补贴2.5万元,对羊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新建畜舍每千平方米补贴1.5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以后,补助标准还将根据哈尔滨市畜牧养殖发展情况和财力增长情况,按比例逐年提高。养殖场达到一定规模可获贴息哈尔滨市将扩大畜牧产业贷款贴息范围,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贷款贴息扶持(不足1年的按实际期限计算),所需资金由省和区(县、市)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对未纳入省补助范围的肉牛年出栏500头、羊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面积养殖数量,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贷款贴息扶持(不足1年的按实际期限计算),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市)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引进国外畜禽良种补贴20%哈尔滨市将积极推进奶牛等畜牧养殖政策性保险,努力扩展养殖保险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养殖风险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对于畜牧养殖保险给予保费补助,其中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按照中央、省、区(县、市)、参保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3∶1∶3的比例承担。对纳入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引进国外优良畜禽品种,并在限定数量内的,按引种费20%的比例给予引种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