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网络上发布并转载了大量河南延津某猪场因注射了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疫苗(伪狂犬病活疫苗,批号:201201)后发生猪只死亡的视频和图片(网络称:“祭猪门”事件)。
事发后,公司对该事件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兽药GMP管理要求,了解、分析事件原因并对该事件全程跟踪处理。据猪e网记者了解,公司分别于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24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疫苗在河南应用情况的声明》及《关于网络反映成都天邦疫苗出现问题的情况说明》,对该事件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初步得出“该猪场在免疫前可能已发生伪狂犬病毒野毒或其他病毒的感染,系造成猪只大面积死亡和流产的原因。”的结论。2012年8月24日,农业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派员至公司将该批次留样的疫苗产品带回检测。
2013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农业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DS120339,见附件)。按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标准,检验结论为:符合规定。该检测结果再次印证了该事件中所涉猪只死亡与公司生产的疫苗产品质量无关。
公司今后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疫病防治服务,并全力推动我国动物疫病防治的技术进步,履行中国动物疫苗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特此声明
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