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闽东日报民生热线接到市民反映,福安市下白石镇林门头村南山岗有一未符合环评的在建养猪场项目,环保部门去年两次批文勒令停建,但其仍持续建设,给周围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埋下了巨大隐患。1月23日,闽东日报记者深入现场走访调查。
记者调查:
养猪场距村300米 正在忙着搞装修
沿着蜿蜒的山路,上午10时,记者来到了下白石镇林门头村南山岗上养猪场施工现场发现,养猪场内正是一片繁忙的建设场面,已建成5座大型养猪场里,七八名工人正忙碌着进行装修(如图)。“环保局已经要求停止施工,你们怎么还在施工?”记者询问施工工人,工人回答说这是老板的要求后便不再理睬记者。
据村民反映,养猪场还未投入使用,破坏已经产生。“他们用水就在村里的农田里直接打了一口水井,多次被村民阻止了,业主还恶人先告状。前几天他们私自牵拉的高压线烧了起来,威胁到村里的用电安全、人身安全。”村民刘先生表示。
“福安市生法养殖有限公司2011年上半年开始动工建设这个养猪场,距离我们村子只有300多米,而且地处上风向。我们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环保局要求养猪场停工,但是执法人员来了他们就停,走了又动工。”一位刘姓村民无奈地说。
存在问题:
责令停建仍多次复工 反倒扩建8亩多
据村民出示的一份《宁德市环境保护局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里有这样一段文字:“2012年9月4日,宁德市环保局审批科已组织福安市环保局、环评编制单位前往林门头村现场复核福安市生法养殖有限公司规模化养殖场项目有关情况。经现场勘察,下白石镇林门头行政村位于该项目主导风向下风向、其卫生防护距离不足500米的要求,建设地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不符合。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宁德市环保局要求福安市环保局责令福安市生法养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
记者发现,《答复意见书》是去年10月17日发布的,次日,福安市环保局还下发《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要求在未取得宁德市环保局同意前不得重新开工建设。同时要求业主自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征求福安市环保局和宁德市环保局意见,须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但村民告诉记者,此后养猪场不仅没有停建,而且越建越大。村民刘大爷说:“要求停建的时候建了12亩,现在反而更大了,有20多亩呢。”
部门表态:
项目未经允许不可动工 会加大监管力度
为何上级机关明令禁止,养猪场业主却不管不顾?此前村民为何同意将土地租用给该公司建设养猪场呢?记者电话咨询了福安市环保局,该局监察大队队长陈玉生表示,早已向福安市生法养殖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是不允许继续建设的,“我们并未允许重新开工”他强调。对于记者反映的现场情况,他表示将派执法人员进行跟踪调查。
该村一位村干部对记者说,林门头村是老区基点村,全村人口300多人,养猪场在如此近距离修建必然会影响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林门头村位置远离城镇,执法人员无法经常性监督,所以养猪场业主才钻了空子。他表示,村里对这样霸道的企业没有办法,村民多次找镇政府也没反应,他们向媒体投诉实属无奈。
养猪场不符合环境标准建设却得不到强有力的处理,政府部门监管缺失,使得村民权益受到威胁。对于此事进展,闽东日报记者将继续跟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