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自1月10日起,鹤城区畜牧水产局综合执法队深入到辖区内各兽药经营店、畜禽养殖场开展了为期5天的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检查重点是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这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兽药经营店15家,规模养殖户52家,收缴过期兽药18盒,下达责令改正书3份。在整治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养殖户宣传了合理、规范用药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养殖场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要求养殖户绝不使用违禁药物,并严格执行休药期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