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提高动物诊疗机构审查质量,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诊疗发放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桂渔牧发[2013]3号文),标志着广西对动物诊疗机构及其诊疗活动的管理将迈向规范化的新台阶。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主要明确、规范了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的以下重点事项:一是明确了申请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并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二是明确了申请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三是明确了办结时限;四是明确了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现场审核实行专家组审核制度。五是明确了现场审核的程序、审核细则及审核评定标准;六是明确了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七是明确了配套的申请表格式和现场审核的项目、内容等。
下一步,广西将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执业兽医诚信管理专项活动,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向健康、规范的方向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