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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猪定点屠厂削减超2成 屠宰企业数降26.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8  来源:中新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54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1月17日下午,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和通报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情况,2012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5919家减至4585家,削减幅度达22.5%;全国屠宰企业总数由19938家下降至14720家,降幅达26.2%。

会议指出, 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一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全国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进行了审核清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5919家减至4585家,削减幅度达22.5%;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由14019家减至10135家,削减幅度达27.7%。全国屠宰企业总数由19938家下降至14720家,降幅达26.2%。

会议认为,审核清理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审核清理净化了屠宰行业发展环境,淘汰了落后产能与过剩产能,提高了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快了屠宰加工行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逐步提升了行业整体水平。

会议指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审核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会议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巩固审核清理成果,继续严格屠宰行业准入管理;继续完善屠宰行业法规标准;加强屠宰行业监管,探索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地方屠宰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坚持分类推进,确保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尽快建成,实现完善运行;继续大力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农业部总经济师杨绍品等9部门代表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食品安全办负责同志以及屠宰企业代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安徽省商务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屠宰企业代表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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