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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三项措施落实春节期间畜产品安全执法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6  来源:北部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60

根据《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北部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三项举措落实春节期间重点加强辖区内畜产品安全执法工作。

一是制订周密方案,详细部署畜产品安全执法行动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目标及责任。

二是确定重点区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以辖区内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及学校、街道等机关食堂等大型用肉单位为核心,针对节日期间为猪肉销售旺季,加强对辖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检查,检查经营户是否建立完善的肉品进销货记录、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销售过期变质的动物产品、是否销售病死病害动物产品等进行监督巡查;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在春节前再次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未经检疫、无检疫合格证明、销售过期变质的动物及产品的、销售病死(病害)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保证春节期间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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