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玉林市:严查“速长鸡”及使用违禁药物养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6  来源:杨世友 上传时间:2013/1/16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581

近日来,媒体曝光山东等地发现有使用违禁药物和超量使用抗生素饲养“速长鸡”的问题后,玉林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排查摸底。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先后深入广西春茂农牧集团、玉林广东温氏家禽公司、容县祝氏农牧公司、广西凉亭禽业集团等四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所属的养殖场进行排查。经过认真排查,结果这些养殖场(户)均未饲养“速长鸡”,也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和滥用抗生素等问题。

据调查,玉林市主要饲养的肉鸡品种为本地优质黄羽肉鸡,饲养方式以山地或者林下生态放养为主、栏舍圈养为辅。黄羽肉鸡生长成熟期约为110日龄以上,有些甚至长达150—180日龄,本地饲养的肉鸡经过在山地、林下放养,让肉鸡充分接触阳光、空气,自由活动、采食、饮水,体质健康,除了正常按免疫程序使用生物制品进行免疫外,较少使用兽药。据测算,广西玉林市等地在肉鸡饲养过程中使用兽药的量,较北方采用室内网上平养的白羽肉鸡而言,要少20%左右,抗生素类、激素类药物更是严格按兽药使用规程使用,没有发现滥用现象。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