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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保险出台难在何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5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96

福建省水产养殖业2012年遭遇严重赤潮灾害。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水产养殖保险缺失,受灾渔民恢复生产困难。

据渔业、财政、保险等方面分析,水产养殖保险之所以难以出台,主要面临风险大、专业性强、“道德风险”高、渔民保费支付能力弱等困境。

需要保险

2012年5月以来,福建省沿海进入赤潮高发期,养殖鲍鱼、牡蛎出现大量死亡。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提供的信息,经初步统计,连江、平潭、福清、莆田等地受灾渔民达上万户,死亡鲍鱼经济损失超过20多亿元。

记者在平潭、连江等重灾区采访了解到,由于受灾损失惨重,不少渔民血本无归,无力恢复生产。平潭县苏澳镇渔民卓荣兰说,她家借了高利贷养鲍鱼,共养了50筐2000多笼,投入200多万元,几乎都死光了,再买苗的钱没有了。

据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介绍,目前,水产养殖保险处于理论研究探索阶段;渔民受灾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只能寻求政府救助。

福建是自然灾害高发地区,每年有台风侵袭,近年环境污染加重,赤潮时有发生。

受灾渔民希望出台水产养殖保险,减轻受灾损失。“我们渔民肯定想做水产养殖保险,这样受了灾,能有点补助。”平潭县芬尾村渔民魏可兴说。

中国(福建)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农业部总经理刘建雄说,水产养殖保险至少可以让灾民有资金购买设备、种苗,有能力恢复再生产,不让他们“因灾致穷”。由于水产养殖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强、存在较大巨灾风险,造成国内保险机构不敢保,水产养殖户承担不起高额保费的局面。

“渔业是高风险产业,自然灾害可能给渔业生产带来灭顶之灾,渔民辛辛苦苦积累的财富随时可能在一场灾害后荡然无存。”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士表示,水产养殖保险是为渔业建起一道保障屏障,一旦受灾,渔民可及时得到补偿,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面临困境

记者了解到,当前推行水产养殖保险主要面临几个困境:

水产养殖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存在巨灾风险。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副秘书长张俊安说,水产养殖受灾往往是一大片。这几年极端天气多,福鼎市的紫菜养殖近4年出了2次灾害,都是巨灾。渔民有开展水产养殖保险需求,但保险公司不敢做,主要就是水产养殖风险太大。

水产养殖专业性强,养殖产品的存量确定和价值确定及出险后的勘验定损工作难度大。
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水产养殖专业副教授李建生说,水产养殖在海里,数量很难控制,不像水稻、能繁母猪等容易确定,出险后损失大小的认定很难;造成损失的原因是自然灾害还是因为养殖密度过大、投喂不当等,也很难确认。

诈保、骗保等“道德风险”时有发生,难以控制防范。刘建雄举例说:“假设渔民在洪水来临前将水产品转移,保险人员去统计,就说被洪水冲走了,没看到死亡数量,怎么定险额?”张俊安说:“水产养殖在生长过程中有一个自然死亡率,如果全部报因灾死亡,如何定损?监管有难度。”

保费支付能力有限。“渔民保险意识薄弱,有一种赌博心理,交了四五年,没出险,就不想交了。”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承保部工作人员王建桥说,水产养殖保险风险大,保险费率高。按照5%的费率算,意味着20年出一次全险的话,所有的保费都要赔进去。一般渔民养殖规模价值在二三十万元左右,按照5%计算,就要交纳保费一两万元,他们觉得太贵。

水产养殖保险要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合理费率,但渔民难以承受。目前,水稻、能繁母猪等农业保险,各级政府有扶持。如果政府在水产养殖保险上能补助50%—60%,渔民经济负担比较轻,就比较容易找到渔民、保险公司平衡点,就容易推行。

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林烽说,福建省是水产养殖大省,为保障渔民利益,出台水产养殖保险很有必要,建议各级财政共同出资,给予保费补贴。

有关人士认为,政府除了给予保险补助,还应建立巨灾救助机制,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发生小灾时,由保险公司赔付,发生巨灾时,除保险公司赔付,还需政府救灾。

另外,目前水产养殖都是一家一户,保险公司对散户开展点对点保险需要支付较高成本。有关人士建议政府引导水产养殖户组成合作社或成立养殖协会,以集体的名义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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