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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兽药GSP验收后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6  来源:中国畜牧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75

2012年上半年,兴安盟兽药GSP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兽药GSP的实施,提高了我盟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和净化了兽药市场,维护了兽药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了兽药质量、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性产品安全及广大养殖户的根本利益,为我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肉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但是验收后期的工作便成为一个新的难点,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通过召开研讨会等最终确定兽药GSP验收后监管重点放在各种记录的完整方面,重点检查兽药经营企业的各种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上。

2012年10月,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各旗县市兽药监管人员对各旗县市兽药经营情况进行了互查。检查重点为兽药GSP验收后软硬件的保持,各项记录的真实性,及是否有假劣兽药。本次检查对各旗县市共29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抽查了兽药87个品种,各兽药经营企业的GSP验收后软硬件基本能够保持,有三家企业的记录  (购销记录不全)存在问题,查到  1个品种的的兽药使用了过期批号(属于劣兽药),出现的问题已由所在地兽药监督机关给予处理。

此次检查工作响亮的打响了兴安盟兽药GSP验收后期监管工作的第一炮,表明了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兽药监管工作中的决心,绝不会因为验收完成而有所松懈,兴安盟会一如既往的打击假劣兽药,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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