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产品动态 » 正文

兽药管理的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的依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0  作者:乐天  浏览次数:911
    我国的兽药最初由卫生部门管理。1978年,农林、化工、商业和卫生四部发出联合通知,明确了兽药药政由农业部门负责管理。随后农业部在畜牧兽医司设立了兽药管理机构,使我国的兽药实现了归口统一管理。1980年国务院批转了《兽药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兽药管理的职责和范围,从此,我国的兽药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兽药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管全国兽药管理工作,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所辖地区兽药管理工作。

    兽药管理的依据是:《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陆续发布的有关兽药的配套法规、命令和文件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