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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2〕105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2  来源: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443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局,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当前又正值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同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近期,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2〕62号),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更加努力工作,围绕保障动物卫生和兽医公共卫生安全核心任务,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做好十八大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已进入秋冬季节,动物产品消费逐渐进入旺季,活畜禽长途调运频繁,防控任务重,监管压力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十八大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当前畜牧业生产安全形势研判会的安排部署,围绕总体防控和监管目标,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做好常见多发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十八大期间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扎实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强化免疫工作。免疫是实施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的重要措施,也是秋防工作的核心任务。目前,各地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地要根据2012年陕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免疫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对漏免畜禽、新补栏畜禽和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要按照2012年陕西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当前要重点加强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病原学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阳性畜禽及时按规定报告和处置。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因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要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全面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落实检疫申报、消毒、隔离等各项防疫措施。充分发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作用,加强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要加强养殖场户防疫监管,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对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消除疫情隐患。近期,各地要组织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管,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四)切实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全面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批从事实验活动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

(五)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以“瘦肉精”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行为,全面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要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查。二要加强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制度。三要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

(六)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制度。加强对奶站和运输车辆的证照管理,确保奶站和运输车辆发证率达到100%。加强“两证一单”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生鲜乳交接单)管理,所有奶站做到制度健全,且制度、证照均挂牌上墙。所有奶站需配备必要的常规检测仪器,必须开展四项指标(感官、密度、酸度、含碱)检验。明确奶站法人责任制,各县区畜牧部门要向奶站派驻监督员,加强奶站日常监管。

三、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制定十八大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做到“平战结合、常抓不懈、有备无患”。十八大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要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11月5-15日每天15:00前将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报我局防疫处。要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准备,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采样送检、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要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要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追踪溯源。同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监管的重点环节,要加强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各工作组要与相关市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各市区要根据我局统一安排,适时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防控和监管措施。

请各地、各单位将11月5日—15日期间值班表于11月5日前传真至我局动物防疫处。

联系人:赵永攀

电  话:029-87335754    传  真:029-87320374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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