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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猪肉本月起免征增值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猪猪论坛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55

核心提示:成都猪牛羊鸡鸭鹅肉本月起免征增值税,此举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

成都本月起部分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对象

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国税局获悉,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这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保障群众的菜篮子。

据了解,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成都国税温馨提示

生产特定纯生物柴油

下月起免征消费税

1.自2012年11月1日起,利用废弃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纯生物柴油的纳税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 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文件免征消费税规定的,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征消费税备案,未经资格备案的纳税人,不得免征 消费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于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事项变更。

2.继今年9月3日青羊区国税局兑付全市首笔国税定额有奖发票万元大奖后,成都市国税系统各区(市)县局又相继兑付了数笔万元大奖。截至10月 22日,成都市国税系统已兑付万元大奖12个。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后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日前,国务院公布第6批、共计314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11个涉税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和调整。此次被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 项目主要包括:对停业和复业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审批,公路货运业代开票纳 税人认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外国政府和非营利机构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给予免税待遇审批,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 产损失审批,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所得利息符合优惠利率标准免征所得税审批。

成华区国税局提示

成华国税

网络办税服务平台已开通

成华区国税局从今年10月19日起,开通了“成华国税网络办税服务平台”。网站设计有网上办税、涉税查询、纳税咨询和个性化服务四个模块;针对 新办纳税人不了解税收业务的情况,增设了“新办企业多项需求联办”功能;创新开通了“订单式”服务网上受理,纳税人可在线提出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各类税 源管理事项等具体需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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