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作为畜牧养殖的主要投入品之一,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息息相关。胶南市畜牧兽医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兽药监管责任制,狠抓源头治理,通过采取积极有力地措施,不断提升兽药规范化管理水平,竭力维护养殖户的根本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是落实兽药质量管理规范。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指导全市4家兽药生产企业通过农业部GMP认证,指导37家兽药经营企业上半年通过省GSP认证,目前全市通过GSP认证的企业达到133家,其中,发展兽药GSP连锁店94家。
二是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对国家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分发制度,禁止随意销售;对非国家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全部实行一级代理经销制度,在全市设立18处直供点,有效保障了兽用冷链系统和质量安全,我市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工作走在青岛市前列。
三是实行外来兽药产品登记备案制度。探索实施兽药产品经营“准入制”,对进入我市的兽药产品实行登记备案,未经备案的纳入“黑名单”,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截至目前,共有25家兽药生产企业的322个兽药品种登记备案。
四是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每季度开展一次兽药拉网式执法大检查,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抽样检测,严厉查处兽药生产经营违法案件。今年以来,集中清理未取得GSP证书或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企业40家,对12家经营假劣兽药行为进行了处罚,净化了兽药经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