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蛋鸡存栏量一直居于世界前列,而鸡蛋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36%。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高蛋白质、低脂肪肉类需求的越来越大,肉类消费结构随之变化,禽产品的消费地位不断上升。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2年10月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通知提出,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随着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在流通环节不用再缴纳增值税,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链条已经打通,未来农产品市场将会更加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