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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农委强化兽药经营环节安全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26  来源:猪e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7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成都市委常委白刚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9月14日,市农委召开兽药经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就认真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兽药经营环节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安全责任。兽药经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对自身经营安全承担主要责任;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辖区内兽药经营监管责任。二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区(市)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三是落实安全措施。兽药经营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宣传和技能培训,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开展企业自查。各兽药经营企业要立即对照相关要求,抓紧自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齐全,能有效保障经营安全、兽药质量安全。对于租用居民小区内住宅用作库房的,限10月31日前迁离。五是进行拉网式排查。各区(市)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经营企业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六是加强执法与备案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兽药经营环节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假冒伪劣兽药等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依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指导兽药经营企业严格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将相关变动事项及时向发证机关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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