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促进全市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建立完善的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制度;建成标准化种猪场65个,形成50万头种猪供应能力,其中原种场(曾祖代)4个,一级扩繁场16个,二级扩繁场45个;打造2—3个集生猪育种、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百万头级龙头企业;全市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
根据意见,成都将统筹明确二、三圈层各区(市)县年生猪最低保有量,选择设施设备完善、养殖水平较高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承担全市生猪保供任务,适时启动市外生猪保供基地建设,确保全市地产生猪最低年保有量为500万头,自给率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