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畜牧局获悉,蛋、肉鸡养殖规模在1至10万只的大户,可以申办标准化养殖场,达到标准验收合格者,每个标准化养殖场可获补助25万元。
据记者了解,申报有三个条件:一是要蛋肉鸡存栏1-10万只的标准化养殖场;二是申报单位2011年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或虽有零星散发,但控制及时果断,未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和大的经济损失;三是按规定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照要求,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必须推行 “五化”,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提升产品质量。
申报者必须严格实施规模养殖场驻场兽医制度,要求上墙公示,且责任明确。人员到岗到位率达100%。建设期限为2012年1月-12月。
各项建设内容达到标准经验收合格,每个蛋鸡标准化养殖场可获补助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每个肉鸡标准化养殖场可获补助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