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加强兽药监管工作,规范兽药行业,农业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报》(农医发〔2012〕15号)、《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报》(农医发〔2012〕1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报》(农医发〔2012〕18号)、《关于发布2012年第二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2〕14号)等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查处,对上述文件涉及到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立案进行查处,将查处情况报我局。
附件:1、《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出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2〕15号)
原文见中国农业信息网通知栏: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206/t20120614_2758364.htm
2、《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出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2〕17号)
原文见中国农业信息网通知栏: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208/t20120808_2819586.htm
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出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2〕18号)
原文见中国农业信息网通知栏: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208/t20120808_2819593.htm
4、《农业部关于发布2012年第二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2〕14号)
原文见中国农业信息网通知栏: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206/t20120614_2757681.htm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